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
银支付(2017)209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一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会计财务处);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运营管理部;各非银行支付机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人民银行指导支付清算协会建设“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以下简称网联平台),主要处理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发起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现就网络支付业务由支付机构与银行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
二、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于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接入网联平台和业务迁移相关准备工作。
三、网联平台运营机构应制定实施计划,组织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妥善做好接入工作,包括联调测试、生产验证、压力测试和存量迁移等,并提供相关业务、技术支持。
四、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按照计划完成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对接,并于8月15日前将联系人名单反馈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五、请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支付结算处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银行和支付机构,指导并督促其认真做好接入网联平台和业务切量工作。
实施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