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招行堵截多起伪造业务单据事件

来源:招商银行苏州分行    阅读次数:   2019-07-11 09:38:43   

2019年3月29日,某客户到网点要替配偶取一张200万的存单。客户无存单实物,仅有一张开存单的“回单”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根据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查询到,该客户未在我行开立账户。随后根据客户提供的“存单回单”,网点发现如下疑点:

1.“回单”上存单账号为16位,但我行存单账号应为17位;

2.“回单” 为银行留存联,盖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分行”的业务章,而非客户联。联系北京分行,确认不存在名称是“北京市朝阳区分行”的网点;

3.“回单”打印要素与我行明显不符,如:业务类型打印为定期实际应为开户,储种/顺序号打印为无规则数字,最上端没有流水号和015的标识码,最下方没有授权操作号及打印时间,存期缺失,未在空白处显示“到期按我行挂牌利率自动转存”等;

4.根据打印的操作号027357查询到该经办员归属武汉,业务章所属地与经办员所属地也不相符。

综上判断这个“回单”系伪造单据,支行随后做了报警处理。

 

2019年4月2日上午,某单位财务到苏州招商银行柜面要求办理一笔银承托收事宜。柜员审核银承时发现票据存在异常,纸张偏滑,票号及水印、安全线等均与真票有差别,通过鉴别仪进一步识别,发现存在以下疑点:

1、红外光下两排票号均清晰可见,真票应该只可见一排票号,且下排票号非红色渗透油墨印制,票据号码背面处看不到油墨渗透的红色;

2、全埋式安全线为直接印刷;

3、水印图案印刷在票据背面,无需仰光透视即可见;

4、荧光纤维丝在红外光下无凸起感;

5、大写金额处红水线遇水不溶解;

6、纸张偏滑,手感与普通A4纸相似。

7.银承上加盖的付款行汇票专用章非目前付款行使用的汇票专用章(行号不同),授权人员签章也不符(无此人),付款行也未承兑过类似纸票。

综上判断该张票据为伪造票,同时发现客户持有另外四张票据,经鉴定均为伪造票。

 

2019年05月24日下午约16:28左右客户高女士至苏州招商银行柜面,表示个人名下在建设银行某支行开立的账户长时间未收到他人汇出的款项,请网点柜员为其确认手机中的业务转账凭证是否为我行出具的业务回单,网点通过单据上的任务实例号发起查询发现,客户所持回单影像内业务实例号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单据内容不相符:

1.系统显示该任务实例号的业务发生日期是2019年05月14日,但客户提供的回单显示业务发生日期是2019年05月23日;

2.系统显示该任务实例号的业务发生金额是CNY0.10元,但客户提供的回单显示业务发生金额是CMY18000.00元;

3.系统显示该任务实例号的业务发生收款人是戴某,收款人账号是中国银行某支行的账号,但客户提供的回单显示业务发生收款人是高某(即前来我行查询的客户),收款人账号是建行某支行的账号;

经过网点柜员及主管反复辨认业务回单照片,发现其与我行回单存在差异,疑似伪造单证

业务回单字体不符;

业务印章上日期“2019.05.23”,我行印章日期数字均为扁长型,而客户所提供照片内数字为圆润型;

内部查询发现该笔业务非柜面办理,而是通过手机银行办理,但是我行手机银行转账业务均免收手续费,应为“费用(小写):CNY0.00”,而客户所示回单费用项为“费用(小写)CNY15.00”,与我行收费标准不符。

同时,网点也联系客户提供回单上的用印网点核实,由于金额较特殊,经兄弟支行回忆,确认近期有一位先生打印一张金额为CNY0.10元的业务回单,据此网点判断高女士提供照片中的单据为伪造单据

网点当即向高女士说明了客户提供的单据非我行出具,客户表示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我行的业务素质与工作素养表示肯定

事后网点经咨询了分行监保部,由于客户所提供的材料单据为照片,没有实物凭证,无法现场取证报警,监保部建议可请客户视情况决定是否报警处理

 

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已对以上三起伪造票据案件采取措施:1、分行将案例分享给其他网点,提高警惕,防范风险。2、分行已对上述业务汇款人账户进行排查,暂未发现存在可疑风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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