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术揭秘四:网银“升级成功” 卡里一百多万瞬间没了

来源:    阅读次数:   2014-04-02 10:22:09   

    按网银“升级指令”操作,卡里的钱却没有了
    2011年1月12日傍晚,南京市民陈强收到一条短信:“您的某行E令于次月过期,请尽快登录www.bocty.com(注:钓鱼网站)进行升级……”陈强恰好是这家银行的用户,收到短信后当即登录该银行官方网址,但输入卡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后,发现一切正常。
    出于好奇,陈强打开短信上的网址,页面与该银行官网一模一样,于是就按步骤操作,结束后网页提示“升级成功”。之后,陈强有些不放心,再次登录银行官网查询,发现账户里的64万全没了。陈强立即报警。
    第二天,鼓楼警方又接到了一个类似的报警。市民方凯称,收到一条网银升级短信,在电脑上操作后,银行卡里的101.1万瞬间没了。
 
    因为买不起房失恋,他想一夜暴富
    南京鼓楼警方又接到多起类似报案,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万元。调查近20天,在深圳警方的配合下,初步锁定陈浩等五名嫌疑人,警方在浙江将他们抓获。
    据了解,陈浩因为买不起房,女朋友跟他分手,便开始到处打探能一夜暴富的渠道。2010年10月,他联系上有“经验”的朋友胡祥。两人决定做某银行的钓鱼网站。
    陈浩找了一个设计钓鱼网站的高手,对方教他如何操作网站后台,截获“上钓者”卡号和密码等,还传授      应对网络警察的“招数”。
    随后,胡祥找了亲戚朱凯负责到银行取赃款,而陈浩则找了妹夫王全(另案处理)负责群发诈骗短信,陈浩特别交代:“把群发诈骗短信的辐射地域锁定在经济发达的江苏省,重点是南京市。”
2011年1月10日傍晚,几个人开始行动,这一天晚上,他们就窃得8万余元。
 
    主犯因盗窃被判12年,罚金20万
    去年,鼓楼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宣判,陈浩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胡祥和朱凯明知他人提供的银行卡内的钱款系犯罪所得,仍多次帮助他人取出大额款项,二人的行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系共同犯罪。法院一审判处陈浩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胡祥和朱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十个月,并各处罚金十万元。
    ▲防范电信和手机短信诈骗其实并不难,收到诸如网银升级、法院执行传票、公安查案罚款、购车退税等电话或短信后,不管其理由多么玄乎逼真,只要别搭理、别盲目轻信、别试操作,尤其是要你动钱、动银行卡时,千万别去理会,这样骗子就不可能得逞。否则将后悔莫及!
    江苏省支付清算服务协会提醒:防手机短信诈骗,关键是别盲目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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