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织一张保护正常经济金融活动的“安全网”——江苏跨部门预防打击洗钱犯罪工作迈上新台阶

来源:金融时报    阅读次数:   2021-04-28 09:44:33   

4月22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共同召开“江苏省预防打击洗钱犯罪新闻发布会”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积极部署指导全省金融机构建立洗钱风险防御体系,加强反洗钱监管,强化资金监测分析,向侦办机关移送了大量案件线索。”出席发布会的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贾拓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南京分行同时在全省范围内深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合作,通过反洗钱调查协查和案件会商等手段,协助司法机关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为全省金融秩序的稳定和经济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保障,也为全社会编织一张保护正常经济金融活动免受侵害的“安全网”。

2020年,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共对23家金融机构和41名个人违法反洗钱规定的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分别处以1985.4万元和122.4万元罚款,同比增加129%和75.23%;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共协助司法机关开展调查34次、国际协查2次,协助破案72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全力协助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开展洗钱罪定罪宣判工作,2020年全省以《刑法》第191条洗钱罪宣判案件15起,18人被判处7个月到3年6个月有期徒刑,以《刑法》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宣判10起,23人被判处3个月到5年有期徒刑,洗钱罪宣判数量超历年宣判总量的2倍。

 

加强监管 扎紧洗钱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洗钱活动与各类犯罪相互交织渗透,洗钱手法不断翻新,涉案金额持续攀升,给社会稳定、金融安全和司法公正造成严重危害。贾拓坦言,目前,江苏省共有金融机构近2400家,涉及银行、证券、保险、支付等行业,数量庞大,监管起来很不容易。为做好此项工作,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引导金融机构增强反洗钱履职能力。

据贾拓介绍,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一方面是构建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立足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和业务流程设计,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有效履行反洗钱各项职责。2020年,全省金融机构共新建内控制度578项,修订完善内控制度312项。另一方面是强化客户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部署金融机构履行好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记录保存的核心职责。去年,共开展初次识别8238万户,开展持续及重新识别15307万户,为及时、准确地协助侦查、司法机关开展反洗钱调查夯实了基础。同时,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完善洗钱风险管控机制,督促义务机构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把洗钱风险管控体系全面覆盖到各项金融产品和服务。2020年,对身份存疑或风险较高的79万客户拒绝准入,对52.4万客户采取强化尽职调查后限制业务办理权限,充分发挥了洗钱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加强监管,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还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出台了反洗钱义务机构负责人谈话办法,进一步加强反洗钱非现场监管。2020年,共下发监管意见书109份,约见谈话、质询158次,组织对107家机构实施了现场走访,完成包括2家城市商业银行,1家民营银行和14家农村商业银行在内的法人银行现场检查任务,通过持续从严的反洗钱监管,进一步夯实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责任。

 

强化监测 搭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控网

江苏地处沿海,对外开放程度高,金融活动活跃。对此,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组织全省金融机构,在加强对传统洗钱可疑交易行为进行监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以及洗钱犯罪新趋势和新动向,对涉及野生动物等疫情期间的非法交易开展专项排查;结合江苏实际,对涉及地下钱庄、金融诈骗类交易进行重点监测;结合人民银行总行和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涉黑涉恶、电信诈骗、跨境网络赌博等非法资金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监测,搭建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控网。

同时,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加大对金融机构报送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的反洗钱调查和研判力度,组织全省各级人民银行梳理可疑线索,全方位明晰洗钱犯罪参与者、涉案账户以及涉案资金的来龙去脉,强化对案件交易过程及涉案人员关系的梳理研究,快速固定证据线索。全省全年共接受金融机构报送重点可疑交易1233份,进行分析筛选后开展反洗钱调查39次,向公安等司法机关移送线索246份,为司法机关打击洗钱及其上游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情报支持。

据统计,2020年,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共协助司法机关开展调查34次、国际协查2次,协助破案72起,涉及地下钱庄、毒品、走私、非法集资、涉黑涉恶、税务犯罪、网络赌博、恐怖融资等犯罪类型,初步形成了预防、监测、侦查、打击的工作闭环。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阚少敏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充分发挥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健全完善信息交流、数据共享、案件反馈等机制。对于案情复杂、性质认定疑难案件,充分听取检察机关、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意见,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作出认定。近期,江苏省高院还将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相关部门就共同联合打击洗钱犯罪进行研究,拟出台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打击洗钱犯罪合力。

 

提高站位 凝聚跨部门预防打击洗钱犯罪合力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国际共识。

“建立洗钱风险防御体系,仅靠人民银行一家单打独斗,是无法推进此项工作的。这项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更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贾拓表示,根据反洗钱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在江苏省反洗钱联席会议机制框架下,不断强化部门合作,丰富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一方面是深化金融监管部门合作。与江苏省银保监局、省证监局联合签订《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合作备忘录》,促进三方完善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大监管力度,共同提升江苏省金融领域反洗钱监管效能。另一方面是强化特定非金融行业监管合作。与江苏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的通知》,与江苏省民政厅签订《关于联合开展对基金会反洗钱监管的合作备忘录》,并通过信息通报、联合监管、宣传培训等多种方式协力推动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履职。

2020年,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先后与江苏省公安厅签订《共同预防、遏制和打击涉嫌洗钱等违法金融犯罪活动的合作协议》;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签署《关于加强惩防洗钱及相关犯罪活动的协作意见》;与江苏省国家安全厅签订《共同预防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及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合作协议》。在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洗钱犯罪侦查打击部门之间建立了信息互通、情报共享、案件协办、队伍共建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可疑交易、洗钱犯罪线索,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强化对线索移交、核查工作的协助与配合;对案情复杂、事实证据认定困难的,视情联合进行案情会商,研究解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对重大洗钱犯罪及上游犯罪案件,共同组织开展案件协办和督办,在线索研判、调查取证、证据固定、资产查控等各个环节,凝聚预防打击洗钱犯罪合力。去年,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还发挥自身职能,全力协助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开展洗钱罪定罪宣判工作。

为说明合作成果,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赵健向《金融时报》记者提供一组数据:2020年以来,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共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反洗钱处举行了情报会商8次,联合研判地下钱庄和洗钱犯罪可疑线索98起,经涉案地公安机关核查,从中破获重大案件22起。2020年,全省公安机关共查处地下钱庄犯罪案件56起,洗钱犯罪案件27起,较2019年分别上升了119%和125%。

参加发布会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孙勇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机制,以全面提升洗钱案件起诉数量为抓手,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反洗钱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以洗钱罪提起公诉的案件件数和人数较2019年同比分别上升400%和475%。南京市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洗钱案入选高检院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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