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新规解读

来源: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阅读次数:   2016-03-23 11:31:43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主要思路和具体方案,确定了方案实施时间以及产业相关方任务分工。此次优化方案的出台,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在尊重银行卡产业内在规律及发展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政策导向以及当前经济发展阶段特征,依托相关行业协会,充分倾听产业链条相关各方诉求,持续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综合考量、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的成果。政策出台将对银行卡产业利益格局及发展空间、市场秩序及产业环境塑造、参与方经营发展策略调整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此次出台的优化方案,由调整政府定价管理范围、方式,取消商户行业分类定价,实行借、贷记卡差别计费等多个方面配合协同,形成有机整体集合发力。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取消行业分类定价,降低发卡行服务费费率水平。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由现行区分不同商户类别实行政府定价,对借记卡、贷记卡(通常指信用卡)执行相同费率,改为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发卡银行对降低费率水平做出了一定幅度的利益让渡。
    二是对发卡行服务费实行借贷计卡分离定价。持卡人消费时,刷借记卡是用自己的钱消费,刷贷记卡则是占用银行的资金消费。对发卡银行来讲,两种类型的卡在资金性质、资金来源、成本和风险控制策略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优化后的定价政策对借记卡、贷记卡的发卡行服务费实施分别计价,即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对借记卡实行13元/笔的封顶费控制,对贷记卡发卡行服务费不设置封顶限制。体现了借贷记卡产品分离定价的策略,还原了产品及服务价格与成本、风险水平相匹配的原理,更为科学合理,与目前国际通用做法一致。
    三是改变了网络服务费的收取模式,降低网络服务费费率水平。银行卡清算机构建设运营银行卡品牌,制定业务规则,为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交易转接、差错处理等综合服务,向其服务提供对象收取相应的费用,其成本高低与借、贷记卡类型不存在直接关联。优化方案对清算机构网络服务费收取方式进行了调整,即网络服务费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即费率水平降低为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65%,由发卡、收单机构各承担50%,即分别向发卡、收单机构计收的费率均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325%。
    四是收单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收单机构与商户自主协商确定具体费率。2013年出台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政策,对收单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以政府规定的基准价为基础,允许收单机构在上下浮动10%的范围内与商户协商确定具体费率水平。目前,我国银行卡收单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参与主体数量众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门类多样,基本形成了完全竞争市场。此次优化方案继续深入推进收单市场价格市场化。新政策实行后,收单机构将拥有更高的经营和定价自主权,可综合考虑服务内容、商户粘性、交易流量等因素,与商户协商定价。引导收单机构通过充分竞争提供差异化服务、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增强用户粘性等综合策略拓展盈利空间。
    五是对部分商户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优惠措施。方案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慈善机构商户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较为密切的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商户,在本次刷卡手续费调整措施正式实施起2年的过渡期内,按照费率水平保持总体稳定的原则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适度优惠,体现了银行卡产业对民生、公益事业的大力扶持。
    此次刷卡手续费的优化调整,充分考虑了银行卡市场的双边市场特征,在竞争较为充分的收单端实行市场化定价策略,在校正银行卡市场“外部性”方面扮演重要角色的发卡行服务费端和竞争尚不充分的网络服务费端改政府定价为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在向市场化演进方向上迈出了坚实一步。政策实施将在显著降低商户经营成本、规范银行卡市场秩序、促进银行卡产业拉动经济增长效用的发挥、打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等方面持续发挥作用。
    一是费率水平总体上较大幅度下调,将直接降低商户经营成本,给商业经营活动带来重大利好。由于现行不同商户刷卡手续费实行差别费率,调整后不同行业商户受益程度存在一些差异,但受益幅度均较为明显。例如,餐饮等行业商户贷记卡、借记卡交易的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合计可分别降低53%~63%,百货等行业商户可降低23%~39%。政策出台对于拉动内需、促进消费,活跃商贸活动,推进商业繁荣将做出持续的积极的贡献。
    二是有助于规范银行卡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本次价格改革,取消现行商户分类定价规则,显著压缩套利空间。在商户分类定价前提下,少数机构为了追逐更高利润,通过改变商户编码,向低费率行业价格标准靠拢套取利差,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次价格改革取消行业差别定价,后续辅之以配套的商户管理措施,套利空间基本被消除,对于约束规范收单市场套码违规乱象,消除“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大有裨益。
    三是有助于进一步发挥银行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银行卡产业作为利国利民工程,在减少现金流通、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消费、扩大税收、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助力反腐败反洗钱等方面贡献突出。近10年来,在产业参与各方努力下,银行卡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便利公众支付做出了巨大贡献。本次价格改革,通过大幅降低商户手续费支出,改善商户经营环境,提高商户受卡意愿,通过压缩套利空间进一步规范市场环境,将有利于扩大银行卡刷卡交易覆盖范围和交易规模,进一步发挥银行卡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推进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四是有利于打造公平的银行卡产业竞争环境。此次价格优化方案适用于所有提供人民币银行卡转接清算服务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银行卡在境内银行卡受理终端发起的消费交易。伴随银行卡清算市场的开放,国际银行卡清算机构以及内资机构均可在国内设立经营主体,从事人民币银行卡交易转接和清算服务,均需接受此方案价格水平的监管。实行上限管理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定价策略在为市场竞争预留空间的同时,有利于公平公开的行业竞争环境的培育和养成。
    此次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调整内容多、涉及面广,需要配套完成的工作事项繁多,时间紧、任务重。产业相关方需要紧密协同、相互配合、群策群力,共同完成政策宣传、系统改造、协议换签等系列准备事宜,以确保方案在2016年9月6日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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